横暴权力(tyrannical power),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农村社会学-农村,发生于社会冲突,统治者为自身利益而强行施加于被统治者的权力,与建立社会契约基础上的同意权力相对。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论述“无为政治”时提出的,分别是从社会冲突和社会合作方面论述权力。从社会冲突方面看,权力表现在社会不同团体或阶层间主从的形态里。在上的是握有权力的,他们利用权力去支配在下的人,发号施令,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因此,横暴权力是压迫性质的,是上下之别,是维持统治阶级专制的手段。但横暴权力在农业社会受到经济上的限制而难以壮大,因为在农业社会农业的剩余会随人口增加而减少,这决定了能支配强大横暴权力的经济基础不足。横暴权力受制于这种经济约束,一方面导致了行政系统的弱小,即所谓“皇权不下县”;另一方面则催生了无为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