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芦盐场(Changlu Salt-works),历史学-中国历史-明史-社会经济,中国明代盐场。洪武(1368~1398)初年,置北平河间盐运司,后改为长芦都转运使司,辖青州、沧州两个分司和长芦、小直沽两个批验所。青州分司辖越支、严镇、惠民、兴国、富国、芦台、丰财、厚财、三汊沽、石碑、归化、济民12个盐场;沧州分司辖海润、阜民、利国、海丰、利民、益民、海阜、润国、阜财、富民、海盈、深州海盈12个盐场,共24个盐场,每个盐场各设盐课司。隆庆三年(1569),撤益民、海阜、润国、三汊沽4盐场。洪武时,长芦盐场岁办盐大引63100余引,弘治(1488~1505)时改办小引180800余引。长芦盐场的盐主要销往北直隶以及河南的彰德府和卫辉府,输边则为宣府、大同、蓟州,同时,还要上供郊庙祭祀、内府羞膳以及百官有司等,岁入太仓余盐银12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