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人口(urban population),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口与发展,年末设区的市的区人口、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相加的总和。又称市镇人口。中国在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上经历了一系列变化:1952~1980年,城镇人口的统计是按行政建制划分,其中市人口为市管辖区域内的全部人口(含市辖镇,不含市辖区县),镇人口为县辖镇的全部人口(不含市辖镇);1982年以后,城镇人口的统计是按照常住人口划分,其中市人口为设区的市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镇人口为不设区的市所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和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2021年,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