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瘴缺(Miasma official),历史学-中国历史-清史-制度、机构与职官,中国清代外官缺之一。清代“边缺”大致包括海疆缺、烟瘴缺、沿边缺、苗疆缺四种类型。设置于烟瘴苦寒之地,被称为“烟瘴缺”,多集中在滇、黔、桂、粤等省。由于西南各省山高林深,气候炎热,动植物腐烂后产生有毒气体,形成独具特色的烟瘴环境。瘴气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一旦感染瘴气轻则头晕、耳鸣身体不适,重则失聪、失声甚至危及生命。官员视此为畏途,不愿赴任。康熙二十五年(1686),圣祖同意广西按察使黄性震所请,广西四府所属通判、知县以上正印官,不再归吏部铨选,而由督抚就近拣选“熟悉风土”的官员保题调补,三年俸满后,即行升用。这标志着“烟瘴缺”的正式确立。烟瘴缺从当地耐瘴人员中不拘成例挑选官员,以及用优待的升迁条件来吸引人们来此为官,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烟瘴区官员不足问题。随着雍正朝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在改流之地,烟瘴严重的地方,烟瘴缺的设置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推广。烟瘴缺的设立是体恤官员身处烟瘴“恶地”之疾苦,通过缩短历俸年限,避免官员瘴故风险,并以“三年即升”的优厚条件鼓励官员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