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种制(multiple cropping),农学-作物学-作物学史-耕作制度史-连种制-复种制,在同一块田里,一年收种两熟或三熟、两年收种三熟或三年收种四熟以上的种植制度。中国至迟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了复种制。《管子·治国》中的“四种而五获”、《荀子·富国》中的“一岁而再获”,均是截至2019年文献上见到的早期的复种制。至秦汉时代,中国北方初步发展了以麦豆秋杂为主要轮作复种方式的两年三熟制;南方则始创了麦稻两熟和双季稻的栽培。魏晋南北朝时期,双季稻的栽培从珠江流域扩展到长江流域。隋唐宋元时期,南方的稻麦两熟和双季稻的栽培均有一定发展。明清时期,不仅南方的麦稻、稻豆、稻菜等复种制有较大发展,且双季稻的栽培也有显著增加,部分地方还发展了三熟制。此时期,北方的两年三熟制逐渐普及,部分地方还发展出了一年两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