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章(Pangzhang ),历史学-中国历史-秦汉史-典章制度,中国战国秦汉三国时期法律分类名称,是与“正律”相对的概念,正律为法律主体,旁章是关于行政、民事等方面的补充性法律。旁章的概念最早见于《晋书·刑法志》。其论述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历史说,秦汉律可溯源至战国时魏国李悝所著《法经》六篇:盗、贼、网、捕、杂、具,六篇“皆罪名之制”。秦孝公时,商鞅在秦实行变法,以《法经》为基础建立秦律六篇。汉高祖刘邦建立西汉政权后,相国萧何在秦律六篇外增加兴、厩、户三篇“事律”,合为九篇,即“九章律”。《魏律序》说,魏明帝修律时,保留了汉律五篇,增加十三篇,合为十八篇,对于汉“正律九篇”数量是增加了,对于汉“旁章科令”数量是减少了。“正律九篇”应即汉代人所说“九章律”。出土秦汉简牍表明,《晋书·刑法志》的说法不尽正确,但一些说法也有一定事实依据。21世纪公布的几批西汉前期简表明当时法律确实有正、旁之分。益阳兔子山遗址出土汉惠帝时律典,分“狱律十七章”和“旁律廿七章”。睡虎地77号汉墓出土汉文帝时律典分两卷,一卷书题为“□律”,包含15篇律;另一卷书题为“旁律”,包含24篇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