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建立在地主土地私有制基础上,主要实行实物地租的租佃制,并由个体农民分散经营的一种生产方式。封建地主制作为封建制的一种形式,一般属于封建领主制以后的发展阶段。在世界历史中,中国的封建地主制发展最充分、最典型。它始于春秋战国之际,延续至近代,直到1949年开始的土地改革运动,才在全国范围内被废除。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铁农具逐渐普及,牛耕初步推广,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相继兴建,农业技术和土地产量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的个体性质获得加强;手工业和商业也有相应的发展,突破了“工商食官”的格局,商品经济活跃。在这种情况下,封建领主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激烈的阶级斗争和新旧势力的斗争使之不得不改变。早在春秋时期,各国相继以实物地租性质的税亩制代替劳役地租性质的藉田制,以后又实行了一系列打破旧的国野界限的赋制改革,反映并促进了原领主制下农奴社会地位的提高和份地的逐步私有化。春秋战国时期频繁的兼并战争使大批旧领主贵族迅速没落,兼并中幸存的国家和获胜的强宗相继变法,其中以战国中期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最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