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配偶权,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主要是对配偶权中的忠实义务的侵害,即第三人与配偶一方通奸或重婚,而使对方配偶的身份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对于使使家庭暴力伤害配偶,以及虐待、遗弃配偶的,也构成婚姻法规定的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侵犯配偶权,配偶权乃夫对妻以及妻对夫身份权,即基于婚姻关系而享有的为夫为其妻的权利。家庭暴力和第三者堪称破坏家庭稳定的“杀手”,第三者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指由于过错而与有配偶者进行性行为,侵害对方配偶的合法权利,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人。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在学界有着广泛的讨论,但对于配偶权的性质、内容,第三者的界定,第三者与有过错配偶一方承担责任的基础等方面却存在着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