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务委员会是指系的教学行政集体领导或审议组织。1961 年中共中央批准试行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其是全系教学行政工作的集体领导组织。由正副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教学研究室主任及教师若干人组成。职责:执行学校党委、校务委员会的决议和校长的指示,讨论由系主任提交的有关本系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劳动和生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由系主任负责组织执行。1978年教育部《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规定不再设立。后一些学校仍设有,但其人员组成及职责由各校(院、系)自定,情况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