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透支向银行透支原是资本主义国家银行的一种放款业务。银行与工商企业存款往来户订有透支契约,允许存款户在存款用完时,于约定限额内继续开发支票,向银行提取款项,并可随时归还。这种透支按放款利率计收利息。我国不实行银行透支放款制度,但存在财政透支的情况。我国的国家财政金库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中央设总金库,省、市、自治区以下设分(支)金库。国家财政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均通过各级财政金库办理,当财政支大予收时,财政总金库出现了空,国家财力发生暂时困难,国家允许财政部向中国人民银行透支款项,这种透支,一般不计利息,还款期限也要视国家财政状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