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收统付制亦称“满收满付制”、“收支两条线”。它是国家预算管理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国家的财政收支,统一由中央集中管理,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应缴国家预算款项和国家预算应拨企业款项,分别办理收付而不相抵充的一种缴拨款制度。实行统收统付制,企业应上缴的利润、折旧基金、定额流动资金减少数等,全数上缴国家预算,企业所需基本建设资金、定额流动资金、专用基金拨款等,则由国家预算拨给,企业使用国家资金,不承担经济责任。统收统付制是建国初期,为了克服当时财政经济上的困难,而采取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办法。它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实行经济核算制。“一五”计划以后,逐步进行了改革,实行从利润中提取企业奖励基金、企业基金以及实行利润分成、税后留利等办法,扩大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