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诉权,是指检察机关对于法定案件,发起民事诉讼程序,主动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的权利。民事公诉权的设立首先冲击的是传统公诉权理论。传统公诉理论一般认为刑罚权是公诉权具有实质性机能的根据。所谓实质性的机能,意指公诉权作为一种法律权能所具有的实体方面的效能,它是国家设立公诉权的实体方面的立法期待,是公诉权的维护国家利益的一种能力。检察机关拥有提起民事公诉的权力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在世界各国,检察机关作为公益的代表,负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检察机关理应有权提起诉讼。中国历史上没有现代意义的民事检察制度,也没有民事公诉制度存在的土壤,直到清末变法时才在引进西方民事检察制度的同时引进了民事公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