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语义论是美国戴维森的一种意义理论。依据塔尔斯基的真理论而提出。认为通过陈述一个语句的成真条件,就能给出这个语句的意义。真理和意义这两个概念是密切相联的,一种语言的意义理论隐约说来就是这种语言的真理定义,知道一种语言的关于真理的语义学概念,便知道个语句为真是什么回事,也就等于了解这一种语言的意义。一种适当的意义理论应当提供的东西,恰恰是给语句的谓语下一个适当的真理定义,即语句的意义是通过陈述语句的成真条件来提供的。这一理论在西方语言哲学界颇受重视,有人认为它是意义理论中的一个颇有发展前途的纲领,但也受到一些人的批评。如杜梅特从反实在论的立场,反对戴维森从符号论立场提出的这种理论。认为要掌握语句的真值就需要超出语句之外,而我们对于确定语句的成真条件的能力是有限的,自然语言中充满许多不可判定的话句,因此他主张抛弃古典的二值逻辑,抛弃以真理为基本概念的意义理论,而用证实概念取代真理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