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的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1964年底到1965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今后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1]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代至1960年代提出的国家战略目标。1964年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根据毛泽东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在二十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两步走”设想。宣传标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