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置的九个专门委员会之一,也是成立最早的专门委员会。每届政协第一次会议成立的提案审查委员会,闭会后即作为提案委员会列入专门委员会序列,负责届内每次会议和日常提案的审查、督办工作。全国政协一届一次会议至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期间为提案审查委员会。六届政协开始,提案审查委员会更名为提案工作委员会,并成为政协的常设工作机构。自七届政协开始,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专门委员会序列改为提案委员会。其职责为:制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征集提案,进行立案审查,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向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向中共中央有关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意见和建议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