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文法(1914-2001),江西省兴国县杰村乡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参加了长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解放军师政治委员、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武汉军区干部部部长,武汉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政治委员,中共武汉军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荣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钟文法1930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军赣南独立师、红三军团七军二十师、瑞金县模范三师战士、班长,红九军团三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