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婚姻(Forced Marriage),又称“逼婚”,指在未经一方或双方同意(或其认知能力不足或有障碍)的情况下迫使当事人缔结的婚姻关系。尽管强迫婚姻在大多数地区被看作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但世界各地仍旧有强迫婚姻的情况出现,特别是在东南亚和非洲等地区。强迫婚姻中常出现针对受害者的语言暴力、肢体暴力以及心理虐待,严重者甚至会被杀害。研究显示,强迫婚姻中的暴力行为会导致受害者生殖健康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大大降低。即便受害者有机会从强迫婚姻中逃离,也很难再次融入社会和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令禁止了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同时,受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提到,应当重点加强对儿童家庭观的教育,以增强其对家庭及其家庭成员的责任意识。正确认识家庭与婚育的形式与责任,理解婚姻自由及其相关人权问题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