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洋工程中设计潮位通常包括: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极端高水位及极端低水位。 设计高水位:在海岸港和潮汐作用明显的河港,设计高水位是采用高潮累积频率10%的潮位;当有历时潮位资料统计累积频率统计资料时,也可采用多年历时累积频率1%的潮位为设计高水位。在汛期潮汐作用不明显的河口港,应采用多年历时1%的潮位为设计高水位。 设计低水位:在海岸港和潮汐作用明显的河口港,设计低水位采用低潮累积频率90%的潮位,简称低潮90%;当有历时资料统计累积频率时,也可采用历时累积频率98%的潮位。在汛期潮汐作用不明显的河港,应采用多年历时98%的潮位为设计低水位。 极端高水位:应采用重现期50年的极值高水位。 极端低水位:应采用重现期50年的极值低水位。设计潮位是海岸防灾工程设计中的一个重要水文数据,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堤防工程高程的确定,而且影响到建筑物类型的选择以及结构计算等。海岸防灾工程的规模、等级和使用情况不同,选用的设计潮位也不同。设计潮位通常包括设计高、低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