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成征收是税法规定加重税负的一种方法。即对课税对象在依率计征税额的基础上,对税额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款,一成即10%。按规定最高可加征至十成。加成征收主要用于调节法定税率调节不到的高收入,它是税率的一种延伸。具体加征方法如: 某纳税入应税收入10 000元,税率20%,按规定还可加征一成税额。该纳税人全部应纳税额为: 10 000×20%×(1+10%)=2 200“元”。加成征收实质是税率的延伸,是税率的补充形式,是税法规定对纳税人或课税对象加重征税的措施。实行加成征收的目的在于配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调节纳税人某些过高的收入,或限制某些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经营活动。例如《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对于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实施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