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接受
(法学术语)
条约接受,是指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而成为该条约当事国的方式之一。原则上接受有两种含义:(1)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而不在该约上签字,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加入;(2)进行不具拘束性的签字,附须经最终同意的保留。与以签署加批准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区别在于,接受无须国家立法机关认可,可由国家元首直接作出。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一国以接受的方式表示同意承受条约拘束的,与适用于批准的条件相同。
加载更多
领域
提 交
法学
词条相关
词条 主页
》
词条 科普
》
词条 事件
》
词条 题库
》
词条 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