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违约(theory of efficient breach),又称为有效违约,是以波斯纳为代表的美国经济分析法学派提出的一种违约理论。它的含义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只有因违约带来的收益将超出己方以及他方履约的预期收益,并且针对预期收益的损害赔偿有限,使之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有盈余,违约才是一个理性的选择。这一理论早已为中国学者所注意,并在各种论著中提及,但有些未作深究,有些认为这一制度不尽合理,还有一些学者并没有全面理解这一制度的构成要件。一、当事人违约的收益超出己方履约的预期收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违约的首要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