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这是物权法律制度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物权的保护也是我国各个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每个法律部门从各自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保护物权作出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宪法对保护物权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刑法是运用刑罚的手段惩罚犯罪,保护物权;行政法则利用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办法,同破坏、侵吞财产的行为作斗争。《物权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物权的保护”,规定了五种对物权保护请求权,具有其他法律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