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亭”制度是我国周代“六乡六遂”制度和汉代“三老啬夫”地方制度的合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古老的“乡治”。“乡亭”制度是我国周代“六乡六遂”制度和汉代“三老啬夫”地方制度的合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古老的“乡治”。中国的“乡治”源于三代之前,完备于周。周代乡遂制度最富盛名。周官大司徒在王城所属的百里之内设立比、闾、族、党、州、乡区划,称之为“六乡”。同时还在王城所属百里之外,设遂、县、鄙、酂、里、邻区划,称之为“六遂”。乡遂之官多由本地推举,由周王任命。汉代地方治理实行乡亭之制,县以下置乡,乡以下置亭,亭以下置里。十亭为一乡,乡设立三老、啬夫等职。这些都是以宗族为核心的人民自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