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清查,指对铁路货车现有数量专门组织的一次性调查。车辆清查具有普查工作的一时性和大最性的特点。故必须规定清查的标准时点,如中国1981年铁路车辆清查规定以4月21日9时作为标准时点。为纠正货车现有数(现在车)统计中的误差,正确学提铁路车辆现有数量,并了解车辆的技术状态,加强对现有车辆的技术改造和维修、保养工作,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使用效率,我国铁道部规定每隔一定时期对铁路车辆进行一次全国性的清查,清查的范围包括在铁路营业线、新线、其他企业与部队的专用线、地方铁路以及国境站换装的一切部属货车守车,以及在铁路营业线上的外国货车和企业自备车等。清查的项目根据清查时的具体要求而定,主要有清查单位、编挂车次、车种、车号、轴数、标记载重、大修到期年限、车辆构造、破损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