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格”是美国社会学家、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希·弗洛姆所使用的一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性格指社会群体(阶级、民族、行业等)的性格;狭义的社会性格通常指某个阶级及其代表人物所表现出来的典型的、稳定的心理特征,亦称阶级性格。每个阶级都有其心理特征并在特定的社会活动中表现出它所固有的社会性格的特点。社会性格,指的是社会成员在共同的生活方式和相近的生活经历的基础上形成的为大多数人所共有的性格特征。社会性格与群体性格和个体性格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一般与个别或共相与殊相的关系。其中社会性格是对群体性格和个体性格的概括和抽象,群体性格和个体性格是社会性格的具体体现,受社会性格的制约和统摄。社会性格是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由此而形成的社会性格也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