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备研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按规定要求对装备性能、生产条件和使用状况等进行的考核验证。目的是确保武器装备的性能和质量达到规定标准。①首件鉴定。对试制、批产及批产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有重大更改的第一批零部件和组件的技术鉴定。②单件鉴定。对武器系统定型前的配套产品,具备独立考核条件的一般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以及列装的各种训练模拟器、技术保障装备和军用计算机软件等产品进行的鉴定。③转厂鉴定。产品定型后转厂生产时对承制方批生产能力和产品的鉴定。④复产鉴定。承制方在某种产品停产一段时间(一般1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对成批生产能力和产品的鉴定。⑤技术改进鉴定。对已定型的在役装备进行局部改进后的技术鉴定。⑥使用鉴定。主要是对在役装备的性能和技术状态进行的勘验、检测并作出评价的鉴定,为部队正确使用和采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