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尾项目是全部建成投产 (或交付使用) 后继续建设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尾余工程的建设项目。工业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初步设计规定的建设规模,已全部建成,形成了正常生产设计所规定的本行业主要产品的全部生产能力 (或效益),经验收鉴定合格 (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 后,该建设项目就成为全部建成投产项目。这时,该项目计划任务书范围内某些非本行业主要产品的生产性工程、附属辅助工程、综合利用工程和其他非生产性工程,可能尚未全部建成。当这些不形成该项目本行业生产能力的尾余工程继续建设时,该项目即作为收尾项目。收尾项目不计算为正式的施工项目。但是,如果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建设规模尚未全部完成,尚未成为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不论遗留的建设工作量是多是少,均不作为收尾项目,而仍作为施工项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