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客体是法律关系中义务人的义务所指向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在积极型法律关系中,权利人利益的满足必须通过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积极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义务人的义务指向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如税务关系的客体是纳税人纳税义务指向的一定量的税金。义务教育又称“强制教育”。根据一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一定年龄的儿童所实施的一定范围的普通教育。最早提出义务教育主张的是17世纪捷克斯洛伐克的教育家夸美纽斯。以法律形式规定义务教育的开端是德意志魏玛邦公布的学校法令。该法规定父母应送6—12岁男女儿童入学,否则政府强迫其履行义务。英、法、美等国实行义务教育大都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现在都普遍实行了初等或中等义务教育。中国自清末起至国民党政府都规定实行义务教育,但均未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义务教育。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并于1986年4月制定义务教育法以保证宪法规定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