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集行为是以大群或特大群为主,是一种无组织、无领导,通常不受正常社会规范约束的共同的集体冲动行为,一般没有十分明确的目标和行动计划,但参与其中的人具有共同的态度,并表现出类似的行为倾向。群集行为具有自发性、突发性、狂热性、非结构性、暂时性和非个性化等特点。主要形式有:骚乱、暴动、狂欢、恐慌等,其它如抢购、挤兑、围观、球迷闹事等也可归人群集行为一类。灾变事件、社会生活和商业活动中的群集行为经常会产生消极或有害的影响。具有同一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的群体,如同一党派、宗教、种姓、家族以及同乡等,在一定条件下,即使表面上呈现为无组织状况,也具有潜在的有组织倾向。一旦组成特大群体,往往目的性和指向性明确,其活动和反应因相互支持或“匿名”倾向(即非个性化,谁也不认识谁,因而无所顾忌)显得更加强烈。对活动群体的分析有时可能涉及到深层次的社会文化背景,不了解这种背景,就不可能理解外部空间中发生的某些活动(如百万人大游行、西班牙斗牛、日本祈园祭、美国花车游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