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谬见”的形成原因有三:其一,文学语言的复义含混给文本留下许多艺术空间和不定点,使文本成为一个开放性的、有待于读者去填补和再创造的符号体;其二,文学语言的修辞性特点使文本不具有实指意义,而具有一种自我解构、自我颠覆的特征;其三,接受者在阅读过程中,面对同一文本,会产生千差万别的艺术感受。“感受谬见”(Affective Fallacy)是指将诗与其结果相混淆,即混淆诗本身与诗的所作所为,其始是从诗的心理效果推导批评标准,其终则是印象式批评与相对主义(认为真理并非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站得住脚,而是受到人认识水平的局限)。最早由W.K. Wimsatt和Monroe C. Beardsley与1946年提出。后经改进成为客观批评论(Objective Criticism)的观点之一,认为不应探讨作品的艺术效果,而应专注研究作品的特点、修辞手法,以及产生这种艺术效果所采取的形式等。20世纪70年代这一看法受到了“读者反映论”(reader-response criticism)学者的强烈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