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中心是地区性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服务机构。与各学校、地方教育机关共同组成提高教师专业水平、促进课程变革的网络。20 世纪 60 年代起源于英国。任务:结合本地区中小学实际,开展大量灵活多样的进修活动,以适应中小学课程改革的需要和中学综合化运动对教师的新要求。至 70 年代初大量发展,有各种不同名称,包括课程发展中心、学习中心、师范教育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合作和教育中心等,均以类似方式发挥作用。1979 年已建立400 所。70 年代末和 80 年代初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但名称不尽相同。1976年美国通过教师中心法案,规定由地方教育机构管理。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亦立法,给予拨款扶助。也有一些独立机构接受私人捐赠,收取学费。主要任务:举办各类短训班,帮助教师更新知识,改进教学;组织各种现场教学活动和学术讨论会,鼓励教师参加与课程和教学有关的决策活动;开办专业阅览室、图书馆,提供集中视听及计算机等装置,为教师发展专业服务;通过各种社会活动,帮助教师与社会各行业专家、教育工作者广泛联系,谋求教师职业受尊重等。性质日趋地区化和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