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知识,是指直接通过感知外部事物而获得的知识。格式塔心理学认为,一切科学知识都必须来源于直接经验。根据德国心理学家苛勒的观点,直接经验分为客观经验和主观经验两种。前者指可以共证的经验,即不同的人可以取得一致的经验,是物理科学的基础;后者指不可共证的经验,即别人不能直接体会的自我感受,是心理科学的基础。与哲学不同,认知心理学是从知识的来源、个体知识的产生过程及表征形式等角度对知识进行研究的。例如,皮亚杰认为,经验(即知识)来源于个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这种经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物理经验,它来自外部世界,是个体作用于客体而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及其联系认识;另一类是逻辑──数学经验,它来自主体的动作,是个体理解动作与动作之间相互协调的结果。如儿童通过摆弄物体,获得关于数量守恒的经验,学生通过数学推理获得关于数学原理的认识。皮亚杰对知识的定义是从个体知识的产生过程来表述的。布卢姆在《教育目标分类学》中认为知识是“对具体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忆,对方法和过程的回忆,或者对一种模式、结构或框架的回忆”,这是从知识所包含的内容的角度说的,属于一种现象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