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录师 ,从事语音信息实时采集并生成电子文本的人员。要求从业者具备一定文化素质、心理素质、速度素质,同时遵守速录工作的职业道德。经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鉴定中心考试合格后颁发《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 速录师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打字员,他不仅要具有与语言同步的文字录入速度,还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和文化素养,是以记录有声语言即口语为主,要求对口语中的同音字词,多音字等能够准确判断和运用自如,同时还要掌握一些常用的英语缩略词,以适应报告会或国际中文论坛中涉及到的名词术语词汇如WTO、GDP等。本职业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速录师、中级速录师和高级速录师。速录的最高录入速度可达到684字/分钟,而录入速度在每分钟200个字以上时,就完全可以实现“语音落、记录完、文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