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齐户
(古代民户称谓)
北魏献文帝皇兴三年(469年),夺取南朝宋的青、齐二州,掳掠其民户,迁到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一部分充作奴婢,分赐百官,一部分迫使耕作,不许自由迁徙,称为平齐户(与隶户同类)。后来有能力向僧官纳粟的变为僧毬户。到周武帝时,才放免为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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