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兰(?-?)字孚斯,号绮石。莆田双池(今荔城区镇海街道英龙街双池巷)人。父宋润。明代书法家。万历三十四年(1606)福建乡试郭应响榜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钱士升榜三甲第114名进士。万历四十五年(1617)任常州府江阴县(今属江苏)知县,万历四十七年就《赵志》增减重刊,称《重刊赵志》。天启四年(1624)任徽州府绩溪县(今属安徽)知县。擢户部主事,榷税九江。升员外郎,出为济南府(今属山东)知府。官终山东按察司副使,崇祯五年(1632)正月,登州城陷,欲杀光兰;光兰因自叙清操,释之。著有《丹心篇》(四库存目)。卒后葬常泰里新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