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称和陈述是语言的两种基本表达形态。指称形态反映在语法上是体词性成分,反映在意义上是个名称;陈述形态,反映在语法上是谓词性成分,反映在意义上是个命题。二者的区别非常明显。但是在实际语言中,体词性成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具有陈述功能,谓词性成分在某些条件下也可以在意义上表示人或事物名称,具有指称功能。形容词性词语(包括形容词和形容词短语)和动词性词语(包括动词和动词短语)合称谓词性成分。谓词性成分具有陈述功能。在古代汉语的语言实际中,常有谓词性成分不表达一个命题,而是表示人或事物的名称,这种情况就叫谓词性成分的指称化。这种指称化在古代汉语中非常常见,也有学者认为,现代汉语中一些谓词性成分的指称化就是古代汉语的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