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备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重要城市或战略要地设立的军队组织,除了与军分区有共同的任务外,还担负重要城市及战略要地的警备任务。截至2012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3个直辖市、27个省会(首府)城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9个地级市共设立了42个警备区。其中,3个直辖市的警备区为正军级单位,隶属战区建制;其余的39个警备区与军分区平级,为正师级单位,隶属省军区建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曾在中央革命根据地福建设立建黎泰警备区(建宁、黎川、泰宁)。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陕甘宁边区在绥德曾设立警备司令部。1942年,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在边区设立5个警备区。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了的中等以上城市,曾指定驻军机关成立警备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