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法(feudal law),是西欧封建社会中调整领主与附庸之间以土地占有关系为基础的各种关系的规范之总称,是西欧封建社会整个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封建法并不是西欧全部“封建法律”的统称,而是其中调整封君、封臣关系的部分。采邑分封所建立的领主和附庸间的责任和义务,构成封建法的核心内容。历史学和法制史学一般认为,西欧封建法是日耳曼各部族征服西罗马帝国后,由晚期罗马法中处于萌芽状态的封建因素(庇护及依附的关系)和日耳曼习惯中的亲兵制(军事领袖保护亲兵,亲兵服从和效忠军事领袖)相结合而形成。11世纪中期以前,西欧封建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领主与附庸的关系和土地占有关系由习惯法调整,而且分散在一般的社会经济习惯之中,只在个别情况下由国王法令规定,如查理大帝颁布的某些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