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同亨(1535-1607)字于野,江西吉水人。明朝著名的文学家、诗人、书法家。与父亲曾存仁、弟弟三曾乾亨三人被誉为“一门三进士”。父亲曾存仁,任云南布政使。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授官刑部主事,后改礼部,又迁任吏部文选主事。依照惯例,丞簿以下官职,听取小官吏们的衡量审核,曾同亨都是亲自办理,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庆初年,任文选郎中,后进为太常少卿,请求马上辞去。万历初年,起用任大理少卿。历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之职巡抚贵州。张居正死,起用任南京太常卿。被召回任大理卿,升迁工作部右侍郎。督治寿宫时节约费用三十多万,同亨初次进入吏部,和严嵩是同乡,尚书吴鹏则是父亲同年,同亨从没有私自拜访。曾经住宿在官署宿舍中,一月都不回去。去世时年七十五岁。追赠少保,谥号为“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