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学是指以研究教学规律为对象的学科。研究范围包括教学任务(目的)、内容、过程、原则、方法、形式、评价等。是教育学科组成部分,正逐步形成完整体系,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在中国,古代《礼记·学记》中提出的“教学相长”、“学不躐等”、“不陵节而施”、“禁于未发”以及“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勿抑、开而弗达”等思想是世界教育史上关于教学的最早论述。以后的历代学者在他们的从教治学中也提出了不少精辟见解。特别表现于对教师的要求、教学的目标与内容以及学习和读书的方法等方面。在西方该词源于希腊文,意为“我教”。一般认为 17 世纪捷克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总结了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教学思想,奠定了该学科的基础。其后瑞士裴斯泰洛齐、俄国乌申斯基也提出各自的教学论主张。 19 世纪德国赫尔巴特在《普通教育学》和《教育学讲义纲要》中使之系统化,建立了以统觉为基础的教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