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良,字元友,广平郡列人县(今河北省鸡泽县)人。北魏到北齐大臣。十五岁,从军征讨,建立功勋。得到高恭之推荐,迁殿中侍御史,出任清河太守。颇有治术,郡内清静。北齐天保年间,卒于东郡太守任上,获赠信州刺史,撰有《字略》五篇、《宋氏别录》十卷。北魏时期,宋世良任清河太守,阳平郡发来移文,要求捉拿三十余名劫盗。本来,宋世良要做的,就是派人按名单一一逮捕后,移送阳平郡即可。即使其中有冤枉的,也不是他的责任。但宋世良却管起了“闲事”,他审问了这些被抓来的人,认为只有十二人是劫盗,其余的都不是。于是他就把这十二人押送阳平郡,而把其余的人都放了。阳平太守见只有十二人到案,问明原因后,勃然大怒,说:“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把我要的犯人给放了!”可当他认真审问后,发现果然只有这十二人是劫盗,而宋世良放走的人都不是。阳平太守这才叹服。后人评说此案时,不仅称赞宋世良明察案情、处事谨慎,还称赞了他哀怜无辜者的心肠——当官的能做到这一点,很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