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恨秋(?-1935),亦作痕秋。大埔人。大革命时期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任中共大埔县附城区委书记。1929年8月任红四军前敌委员会秘书长、政治部主任;9月参加红四军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共红四军前敌委员会委员,起草“敦请书”,要求毛泽东重返红四军任领导工作。不久任红四军第二纵队党代表兼纵委书记。1930年春调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工作。后又调上海中共中央机关工作。1933年中共临时中央迁到苏区后,继续留在中共中央上海执行局工作。后任上海某区委书记。1935年牺牲于上海。张恨秋(1905—1935),原名张高同,又名张杏秋,广东大埔县西河镇麻园村人。自幼跟随父母侨居马来亚。青年时期参加马共领导的工人运动,在与资本家的斗争中,被当局逮押入狱。民国16年(1927)春遭驱逐回国,返乡后,即与县内的共产党组织取得了联系,从事革命斗争,任岩上支部和附城区委负责人,组织农民赤卫队、铁血团,带队攻打岩上民团,参加福建省平和县长乐乡的农民武装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