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广义的事实婚与形式婚(要式婚)对称。在实行宗教婚的国家里未举行宗教仪式的婚姻,中国古代六礼不备的婚姻,都是事实婚。狭义的事实婚与法律婚对称,指未履行结婚的法定程序便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婚姻。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国审判实践,凡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婚姻为事实婚姻。对于事实婚姻,凡具备结婚条件,只是未履行结婚登记的,应在批评教育后,令其补办登记;对于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应宣布不发生法律效力。事实婚姻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按婚姻法有关规定精神办理。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