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合州
(古代在岭南地区设置的行政区划)
南合州是南北朝时期至唐代在岭南地区设置的行政区划。梁中大同元年(546年),以岭南地区的合州为南合州(以别于合肥之合州),驻徐闻县,即今雷州市,辖境约当今广东省雷州半岛雷州、湛江、遂溪、徐闻等市县地。隋先后改称合州、合浦郡。唐武德四年(621年),析合浦郡地并废徐闻郡地复置南合州,州治在海康县(今雷州市)。贞观元年(627)改置东合州。唐武 四年(621年),废徐闻郡,复置南合州,州治在海康县(今雷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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