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彬,又名邬继彬,字燕天,今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清朝同治举人,官至刑部主事、通奉大夫。咸丰八年(1858年)邬彬辞去官职,归隐乡里,于同治十年(1871年)建成余荫山房。邬彬(1824-1897年)又名邬继彬,字燕天,为邬拜飏之独子。世务农,教子读书甚严。为纪念祖先余荫所造的私家花园。邬彬十九岁,县试第一,于咸丰五年中举,清同治六年举人,咸丰四年(1854年)踏入仕途,因纳粟获任内阁中书,七品官阶,任职不久便在大选中被选用为刑部浙江司员外郎,从五品官阶,签分刑部主事。咸丰五年(1855年),因“克襄王事”被咸丰皇帝诰授为通奉大夫,官至从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