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处罚犯人的一种刑罚手段。而地域、时代不同也使这种刑法有着不同的行刑方式。水与火都是纯净的象征。在基督徒眼里,圣洗仪式甚至洪水都是公认的纯净的表现。大部分原始文明社会广泛用水来处决罪犯,无疑是受到了宗教信仰和迷信的影响。水是大自然的一个特殊组成部份,将犯人入水,也便是变相地把罪人交给了创世者。于是,最初的溺刑仅只是把人扔入水中,只要能上岸者,便体现了上帝恩赐的征兆。但这种情况持续一段时间后,便产生了大的变数,对执刑者来讲,已经下了决心让人死,又怎能让他们有逃脱的机会呢?于是,如果把犯人投进湖海中,则会在他的脖子上挂上锚,或是铁链,或是石磨,再不济也会绑上块大石头。古日耳曼人和高卢人发现把犯人扔入沼泽地,溺死率是百分之百;罗马人知道把犯人头朝下扔入一口小眼井也决无逃生的可能;而把人装入袋中再扔进水里则是中世纪欧洲的常用方法。亨利八世时期,英国人将刑犯用木桩固定在落潮的沙滩上,等涨潮时,海水便会一点点地将他淹没。而在拿破仑时代,则盛行用壮汉活生生将人按入浅水中溺死或是把犯人集体捆在船上,然后将船凿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