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焕光,[公元1923年-1957年]卢焕光(1923——1957),原名卢植,曾用名何胜、卢汉光,东莞莞城人。1938年10月参加东莞抗日模范壮丁队。1939年1月被派往河源,在国民党第十二集团军独立第二十旅第三团政工队任队员、代理指导员,做军运和-工作。1941年1月回到东莞当小学教师。194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2月派往东莞陈村教书,任中共支部书记。1943年6月调往中共东江前线特委任交通员,1945年7月调任中共东莞水乡区委书记。 1946年7月至1948年3月,任中共东宝县副特派员。1948年4月至1949年8月,历任中共东宝县委水乡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长、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1949年8月至12月,任中共东莞县委书记。10月17日,东莞解放,兼任东莞县军管会副主任。 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任中共东莞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1952年4月调任中共东莞县第七区(清溪区)区委委员。1952年12月调离东莞到龙门县工作,历任龙门县第一区区委书记、龙门县供销合作社代主任、龙门县委生产办公室代主任、中共龙门县委合作部副部长、龙门县农业局局长。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被开除党籍、公职。1958年9月服毒自杀身亡。1979年3月9日得到平反,恢复党籍和政治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