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制是旧中国手工作坊、商行、工厂中的一种剥削青少年工人的制度。学徒年龄有大有小,以幼小者为多。初入厂、店者要先充当学徒。学徒须有铺保、人保,付一定数目押金或保证金,要办拜师酒。要对厂主或店主立下"学徒契约"或"保证书",上面一般多写明"只许东家不用,不准本人不干","生死不管,不干还钱"等,以保障厂主和店主对学徒的剥削与压迫。传统学徒制(traditional apprenticeship)有时也称"学徒制",或"手工学徒制",指的是在近代学校教育出现之前,手工作坊或店铺中师徒共同劳动,徒弟在师傅指导下习得知识或技能的传艺活动,这种活动是一种高度情境性的学习方式,学徒在真实的工作场所中观察师傅的实作,感知和捕捉师傅的知识和技艺,然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实作,逐渐学会师傅的技能。现代学徒制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进的一项育人模式,其教育对象既包括学生,也可以是企业员工。对他们而言,就学即就业,一部分时间在企业生产,一部分时间又在学校学习。因此,学生和员工都可以从企业领取相应的工资。但是,作为一种新模式,在推广中需要企业和学校专门制定相应的人事政策进行支持。认知学徒制是指将传统学徒制方法中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