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函数是关于消费与收入关系的一种表述。它最先由J·凯恩斯1936年在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一书中提出,即:可支配收入与消费之间,存在相当稳定的关系,这个关系,可以表示为一个函数,称为消费函数。凯恩斯认为,影响人们消费量的因素可以分为两大类: 主观因素; 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包括人性之心理特征、社会习俗与社会制度,而后二者在短时期内不会有重大变动。客观因素包括利率与财政政策的变动等,短期内也不会有太大改变。于是,凯恩斯得出结论,消费函数是一个较为稳定的函数。它的形状,取决于总收入和人的基本心理法则。人性的基本心理法则决定: 当收入增加时,人们将增加消费,但消费之增加不如收入的增加快。这就是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于是,大致可以想象出凯恩斯的消费函数图形是,在一个经济周期内,消费与收入和就业量呈同增同减关系,但其波幅较后二者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