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男,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2012年年3月15日,胡俊因涉嫌受贿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逮捕。2012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俊受贿504万余元,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胡俊是南京大学毕业的人文地理专业专攻城市与区域规划的博士,曾经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后工作站工作,28岁时因学术能力突出被评为副教授。1997年起,胡俊历任上海市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3月起历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2008年至案发前任上海市规划和